東方國際(集團)有限公司2022年-2024年國有資產評估業務評估機構遴選公告
東方國際(集團)有限公司
2022年-2024年國有資產評估業務評估機構遴選公告
根據《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》(國務院令第91號)、《關于印發《上海市企業國有資產評估核準備案手冊》的通知》(滬國資委評﹝2020﹞100號)、《關于規范本市國有資產評估項目機構選聘工作的指導意見》(滬國資委﹝2016﹞354號)等文件精神及集團相關規定,秉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原則,現對2022年-2024年度承接集團及投資企業的國有資產評估業務的中介機構,以公開遴選形式確認特約服務范圍。具體遴選事項公告如下:
遴選項目:
東方國際(集團)有限公司及投資企業2022年-2024年度國有資產評估業務評估機構特約服務。
遴選方:
東方國際(集團)有限公司
一、遴選要求:
1、 入選數量:不高于8家資產評估機構
2、 遴選形式:獨立應選
3、 機構資質:
(1)法人主體要求:
應選評估機構應為依法設立、具備資產評估從業資格、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資產評估機構。
(2)機構資質要求
① 機構基本條件
遵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以及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的政策規定,嚴格履行法定職責,近三年內沒有違法、重大違規記錄,未被列入市國資委“國資項目禁入名單”。
② 資質條件
三年平均業務收入不少于3,000萬元,注冊資產評估師不少于30名;
財務狀況良好,近三年未有虧損。
③ 具備完善、健全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,建有國有資產評估報告三級審核制度。
二、遴選程序安排:
1、2021年11月12日 遴選公告發布
2、2021年11月17日—19日 應選方領取遴選文件
3、2021年11月26日15:00前 應選方提交應選文書
4、2021年12 月 2日 召開遴選會議
5、2021年 12 月10日 遴選結果公告
遴選程序時間地點如有變更,遴選方將另行通知各應選方。如不通知則按公告執行
三、遴選文件領取事項:
領取遴選文件的地點:
上海市虹橋路1488號1號樓401室東方國際(集團)有限公司計劃財務
部
領取遴選文件要求:
1、 提供企業基本情況介紹(含近三年經營情況,附財務報表);
2、 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;
3、 提供符合遴選的機構資質要求的證明材料(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);
4、 應選方派出人員應攜帶應選機構法定代表人授權書,并加蓋公章;
5、 應選方派出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。
備注:以上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領取遴選文件。
遴選方將恪守公開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則履行遴選程序,并承諾接受有關部門的全過程監督。
聯系人: 姚旭暉
聯系電話: 22110382
傳真: 62082132
東方國際(集團)有限公司
2021年11月12 日